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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极宣传法律法规 确保兽药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新农网
摘要:随着新修订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的实施,松江区农委执法大队就其相关内容对我区五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了宣传告知,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新建、复验、原址改扩建、异地扩建和迁址重建等企业需要申报与审查、现场检查验收、审批管理的流程和相关材料。 本

  随着新修订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的实施,松江区农委执法大队就其相关内容对我区五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了宣传告知,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新建、复验、原址改扩建、异地扩建和迁址重建等企业需要申报与审查、现场检查验收、审批管理的流程和相关材料。

  本次宣传共发放告知书10份,执法人员对告知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并强调要遵守兽药GMP制度,切实规范兽药生产活动;不生产禁用药物;不套用、伪造文号生产兽药;不生产假劣兽药;不在兽药产品中违规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有毒有害物质;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兽药;不擅自更改兽药标签内容;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要建立完善质量保证制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保证兽药质量。

  通过此次宣传,我区兽药生产企业都表示,将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共同努力,共同承担起兽药质量安全的神圣责任。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