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覆盖检查。11个市级主管部门、38个区县、其它涉农单位全面自查自纠。聘请中介机构实施市级重点检查,检查区县数量占全市农业区县57.1%,高出国家要求的50%占比。
二是无缝隙扫描。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滞后、资金拨付滞后。有的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有的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造成项目资金滞留和延压。
三是销号式整改。2010年以来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594个,本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已整改71个,剩余问题正逐项明确整改的时间、步骤、措施。
四是长效性监管。完善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将专项扶贫、特色效益农业、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山坪塘整治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20项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