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三权(人权、财权、物权)下放后,总体上促进了当时的机构改革,达到精简放权的改革目标,但同时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如基层农机管理工作监管脱节、农机管理人才流失、农机公共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利用等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农机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去年以来,融安县农机主管部门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3〕185号)精神,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14〕42号)精神,大力开展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与管理站建设工作。
目前,融安县编委正式行文批复设立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与管理站,确定“三定(定人、定编、定责)”方案,明确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确定机构职责,将乡镇农机推广与管理机构的人、财、物权收归县农机主管部门管理,推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新模式。
近日,融安县农机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工作队深入全县12个乡镇,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协助开展乡镇农机推广与管理站人员调配、组织关系转移、机构挂牌工作,落实办公场地、采购配备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公文柜等办公设施,标示着该县乡镇农机推广与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