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五水共治”工作及畜牧业转型升级的考核要求,贯彻落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长兴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组成两个检查小组,于8月20日和8月21日对泗安镇、林城镇、虹星桥镇等相关的10个乡镇(街道、园区)64家保留水禽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主要的考核指标包括棚舍牢固程度、运动场硬化与否、洗浴池封闭情况、垫料处置情况及生态消纳情况等。大部分规模水禽场总体情况较好,但有少部分水禽场污染防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饮用残水处理不当,场区环境杂乱等现象。对于存在的问题,联合验收组在验收现场向养殖业主发《畜禽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发文给相应的乡镇(街道、园区),要求乡镇及时跟进,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对整改的水禽场进行联合复验,落实养殖业主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水禽养殖业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