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委、县财政局利用市级财政资金500万元,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试点。
据了解,本次试点资金扶持对象为全县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贫困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优先给予扶持。2015年已享受国家、市、县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财政贴息资金、种粮直补资金除外),当年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在补助标准上也有规定,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业主须按财政资金总额的20%自筹,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财政资金总量控制在500万元。在支持环节上。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及仓储设施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保鲜、物流等服务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具体申报按《关于申报财政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执行,通知已在党政内网、《开县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