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当地企业不用。
“周口地方的养殖业并不发达,尤其是养牛行业。”Y说。玉米秸秆可以作为牛的饲料。一方面是企业的需求量少,另一方面是运输成本高,干燥蓬松的玉米杆,不进行压缩的话,一车是装不了多少的,而打包压缩需要钱,田间小路又进不了大车,成本又增加了。
企业是世界上最理性最精明的机器,但凡能降低成本的事情,它们何乐而不为呢?对于一家养牛企业来说,经过精密的测算,购进其他饲料的价格,肯定要低于跑到田间收购秸秆的价格。看来,以Y君家乡目前的产业态势计,靠企业根本是不行的。
第三,公共服务不佳。
自己不用,企业不用,就需要政府来救场了。
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江苏、山东、吉林包括河南,都有收购加工秸秆的政府扶植项目或者项目尝试,其中吉林的一个项目报告书中,竟把一亩玉米秸秆的价值测算到了400元!河南今年一季玉米的纯收入,也不过2000元/亩,太牛逼了……而相关报道也以“变废为宝”、“再不见农民焚烧秸秆”等词句大肆鼓吹。
实际效果怎么样呢?有一点可见一斑:Y君所在的某县,还被评为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是全省评出的6个县之一……
三、“垃圾”怎么处理?
“对农民来说,秸秆其实就是废物、垃圾!”Y君说,“但是,这些垃圾,可跟城里的垃圾不一样!”
玉米收割1天,剥皮2-3天,晾晒2-3天,之后再把玉米运回家,收获过程是7-10天。这样,剩在地里的,就是玉米秆了。
Y君家有10亩地,都种玉米,4个劳力(3个都是从外地赶回来参加抢收的),假设把玉米秸秆归拢好,再拉回家里垛起来,这个过程,至少需要4个劳力齐心协力辛辛苦苦干上三天!!
这和城里人扔个垃圾袋,确实不一样。
作为一个现代中国公民,我旗帜鲜明地、坚决地、彻底地反对焚烧秸秆,我要坚持不懈地与这种违法的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斗争。
但是,我也彻底明白了,作为一个理性人,或者一个地道的农民,不烧秸秆是不可能的。
一个城里人,如果要处理自家的生活垃圾,他仅仅需要跑到楼下,往垃圾箱里一丢就完事了,接下来,是政府组织的一套完备的垃圾处理体系。而农村的垃圾箱在哪儿呢?
作为企业来说,不管是合法的排污还是非法的排污,都可以为自己换取利润,但是对于农民来说,不焚烧秸秆,俨然是一种无偿的公益行为。在公共服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法律和公众都不能强人所难。
而法律也已意识到公共服务的紧迫性。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实施,该法第七十六条明确了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一亩地补偿50元,农民肯定愿意自己处理秸秆。”Y君说。
Y君的意思就是直接补贴给农民,农民把玉米秸秆归拢好,再拉回家里垛起来。我打个折,20元。以此价格计,太康县有171万亩耕地,假设玉米种植面积为150万亩,补贴总额为3000万。2014年,太康县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5亿元,也不是太勉为其难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