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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十四师二二四团开展枣园盐碱地测量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8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减轻职工负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第十四师二二四对全团各基层连队开展开展枣园盐碱地测量,此次清查工作主要由团党委常委、副团长刘多红、团总经济师杜虹霞负责,团发改科牵头,团农业科、纪委、监察科、工会、信访办、财务科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减轻职工负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第十四师二二四对全团各基层连队开展开展枣园盐碱地测量,此次清查工作主要由团党委常委、副团长刘多红、团总经济师杜虹霞负责,团发改科牵头,团农业科、纪委、监察科、工会、信访办、财务科、社政科、农科中心、各连队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参与组成枣园盐碱地情况清查工作组。

  近年来,由于土壤次生盐渍化等原因,造成连队部分地块枣树死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职工收入及团场效益,针对此情况该团党委高度重视,于2012年-2014年对全团的枣树死亡及盐碱地面积给予了核定和减免利费。对全团各连队受盐碱危害枣树死亡严重的地块再次进行清查,以实际行动维护职工权益。

  据悉:主要采取通过清查成活苗木数量来确定枣树死亡面积的办法,即:通过清点有死亡枣树地块中原种植模式主行中成活的枣树株数(包括所有嫁接过成活的枣树),按照标准园100株/亩折算后的面积与实际承包果园面积比较,折算后面积小于实际承包面积的部分即认定为枣树死亡面积,反之则不认定枣树死亡面积。为保证清查工作公平公正,接受全团干部、职工的监督,各单位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团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正式确认各单位枣树死亡核减面积,并提交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关于二二四团枣园枣树死亡面积减免相关事宜的通知》(团发[2012]6号)的规定予以享受团相关优惠政策。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