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土地流转呈现出明显效果。
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一些社会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也参与了农村土地流转,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我县土地流转已从过去单一的村内邻里间流转向多元化发展,土地的出让方既有个人承包的土地,也有集体土地;土地的受让方,从单一的村内农户向多种对象转变。就受让方来讲有以下几种:一是产业大户。全县流转耕地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305户。其中统部镇水头村1600亩耕地流转给刘喜军,2200亩土地流转给穆全合,主要种植甜菜和葵花。二是家庭农场。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1923亩。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7.2922万亩,如新林镇北坝2200多亩流转给百成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四是企业。统部镇水头村5300亩水浇地流转给矿山,矿山发包给个人每亩地300元。五是当地农户。农户把土地租给当地群众或亲戚,这种情况在全县较普遍,受让方基本上是当地村民。
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土地流转形式呈现多样性。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逐步由代耕形式开始向多样化流转发展。一是转包型。目前这种形式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全县转包土地面积达31.6187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5.8%。二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租赁方,租赁方支付一定的租金,国家各项补贴由出租方享受。以这种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达4.1896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0.04%。。三是互换型。农户相互之间为了耕种方便或发展规模经营的需要,将承包地块进行交换经营,这种方式见于当地产业大户或农户之间。以互换的形式流转土地460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0.11%。四是股份合作型。承包户将土地以入股的形式给从事农业开发的经营实体,并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全县累计入股土地面积5.8617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4.05%。
土地流转规模基本平稳。近年来,地区各级党政遵循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大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的指导,合理引导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确保农民利益实现最大化。近几年来,土地流转面积始终保持在40万亩左右,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平稳态势。
农民自发流转为主。农村土地流转的途径主要有农民自发流转和乡村集体组织土地流转两种,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多发生在村组内邻近的农户之间。
土地流转以短期为主。据典型调查推算,除转让和互换土地以外,土地流转期限多数在3年以内,占50%以上。
土地零星流转和集中流转并存。林西县土地流转目前主要以农民自发的零星流转和合作社、大户一些有组织集中土地进行流转两种形式。
土地流转逐步规范。农经部门制定了统一流转合同文本,依法保护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实行土地流转合同制、备案制和签证制,明确了土地流转的期限。
流转趋向市场化。自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林西县农村就开始出现零星土地流转活动,一般是委托代耕。从近几年开始,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趋向较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成为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的重要力量。截至2015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耕地面积为41.716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