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谁来务农”的问题。截至9月底,该市家庭农场已发展到933个,较上年底增加348个,涵盖种植、畜牧、渔业、种养结合的混合农场等。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池州市农业劳动力呈现出老龄化、弱质化的态势。为此,该市把培育家庭农场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多措并举扩大家庭经营规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2013年,该市出台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就申请设立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及程序、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等作了明确规定,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去年,该市又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从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引导种养大户、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创建品牌等。其中,对当年新增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家庭农场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5000元;家庭农场新获得市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每个奖励1万元。
该市在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中,做到了“三个突出”,即:突出规划引领明确目标,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布局,结合专业村和“一村一品”建设,着力在茶叶、蔬菜、优质粮油、渔业、畜禽等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家庭农场;突出精准扶持破瓶颈,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明确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的家庭农场,同等条件下可以享有土地流转后的优先承包经营权,并加强对家庭农场的金融保险服务,已为家庭农场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20万元,发放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20万元;突出模式创新促升级,鼓励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综合性、多业态的经营服务。
【编后】
当下,农业到了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传统农业生产所依赖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技术的进步、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也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可能。在皖南山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是解决当地农业长远发展的可靠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