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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补贴岂容“黑手”染指 省纪委掀问责风暴追责1156人处分788人

发布时间:2015-11-13  来源:湖北日报
摘要:少数地方少数人对种粮补贴动歪心思,或虚报套取,或截留挪用,或违规抵扣等等。为维护政策严肃性,维护群众利益,近期省纪委掀起问责风暴,猛拍群众身边的“苍蝇”,斩断伸向种粮补贴的“黑手”。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周斌)少数地方少数人对种粮补贴动歪心思,或虚报套取,或截留挪用,或违规抵扣等等。为维护政策严肃性,维护群众利益,近期省纪委掀起问责风暴,猛拍群众身边的“苍蝇”,斩断伸向种粮补贴的“黑手”。

  省纪委昨日通报,此次问责主要针对弄虚作假套取种粮补贴资金、截留挪用和抵扣补贴资金、超出政策规定范围发放补贴、骗取补贴资金等四类305件 问题线索进行,从重从严查处,共实施责任追究11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8人,占68.2%。就种粮补贴政策落实问题开展问责,力度之大,处理 处分人数之多,为我省首次,全国罕见。

  目前,30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7人。此次问责追责问题涉及违规资金8294万元中,应予追缴的3864万元正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缴,超政策范围发放的4430万元已由各级政府按政策进行整改。

  决不让惠农补贴进了“苍蝇”的腰包,省纪委曝光典型案件——

  斩断伸向种粮补贴款的“黑手”

种粮补贴岂容“黑手”染指 省纪委掀问责风暴追责1156人处分788人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周斌

  种粮补贴,体现了国家对种粮农民的保护和扶持,是国家最重要的农业政策之一。近年来,大量撒向粮食种植领域的真金白银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的同时,也成了少数基层干部眼中的“唐僧肉”,成了一些“苍蝇”甚至“硕鼠”觊觎的目标,一些人借机谋利发“补贴财”的现象频频发生。

  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掀起种粮补贴政策执行有关问题问责追责风暴,猛拍群众身边的“苍蝇”,斩断了一批伸向种粮补贴的“黑手”。

  此次问责追责的结果显示,当前,我省基层在种粮补贴政策执行中主要存在四大类问题。

  问题一:

  弄虚作假套取种粮补贴资金

  国家按照实际种粮面积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补贴,种粮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但审计和查处发现,有的乡镇村组编造虚假机动田承包合同,有的乡镇村组虚构农户姓名,有的乡镇村组多报农户种粮面积,虚报套取补贴资金。

  典型案件1

  渔场无人种粮却申报国家惠农补贴

  经查,2013年至2014年,黄梅县水产局主管的国有杨柳湖渔场有养鱼水面1000余亩,每年全部向外发包,无人种植粮食作物。但该渔场以行政管理人员、职工及家属的名义申报国家惠农补贴,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5.33万元。

  【严肃查处】杨柳湖渔场原场长黄周正因骗取种粮补贴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黄梅县纪委给予杨柳湖渔场场长胡铁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县水产 局总工程师蔡建斌、县农业局副局长桂花酒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水产局局长张忠于、县农业局局长李根雄作出书面检查,对县财政局商贸股股长洪涛进行诫勉谈 话,对财政局副局长胡峥嵘实行工作约谈。黄冈市纪委对主持县财政局工作的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副局长梅新阳实行工作约谈。

  【追究领导责任】黄冈市纪委对黄梅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秋华和副县长许正清实行工作约谈。

  典型案件2

  未种植任何农作物的101亩地也敢申报粮贴

  经查,2013年,随县万和镇石板河村村委会委员晏金贵将未种植任何农作物的101亩地,以种水稻、小麦为名申报套取补贴资金0.91万元;去年,晏金贵又采取多报30亩水稻、37.1亩小麦的方式套领补贴资金0.59万元。

  【严肃查处】万和镇纪委给予晏金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镇农技中心主任谢刚、镇财经所主任吴建中、石板河村党支部书记齐泽民党内警告处 分,对分管财经的镇政协联络处主任钟安静进行诫勉谈话。随县纪委分别对副镇长宋青山、县农业局局长彭友树、县财政局局长范延安进行诫勉谈话。

  【追究领导责任】随州市纪委对副县长刘银洲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二:

  截留挪用和抵扣补贴资金

  政策规定,种粮补贴资金应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粮食生产者,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抵扣农户应上交的各项费用。然而,一些乡镇村组干部顶风违纪,大肆截留挪用和违规抵扣补贴资金。

   典型案件1

  用补贴抵扣农户“一事一议”等费用

  经查,2013年至去年,洪湖市万全镇破岭村为便于收取一事一议等费用,经村党支部书记梁治艮安排,从全村农户的粮补种植面积中拿出1556.45亩集并于本村31户村民名下,共申领补贴24.07万元,所得补贴用于抵扣全村农户应交费用。

  【严肃查处】万全镇纪委给予梁治艮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镇财政所长何伟、副所长郭景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洪湖市纪委责令镇纪委原书记陈勇兵作 出书面检查,对镇党委书记易重兵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镇长潘中良、副镇长刘列群,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党委委员陈建荣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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