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9月30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县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泰政办〔2015〕126号)规范性文件。
文件就设施用地的界定、分类管理、申报备案、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特别是成立了由县府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联合踏勘选址小组”,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保证了设施农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