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讯 “十二五”期间,沭阳县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认真落实上级各类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提升百姓幸福感。2015年, 县财政支农年初预算29亿元;2014年县财政县财政支农年初预算26.8亿元;2013年,县财政年初支农预算13.53亿元;2012年,县财政支农 年初预算10.02亿元,始终高于当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
一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79亿元,有力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业综合开 发,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规划等一系列项目的顺利开展。投入1.65亿元保障各项水利重点工程得以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得以改善,实施了湖东水厂、青伊湖水厂 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31亿元支持古泊河、大涧河、岔流新开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县沿线河道和灌区的排灌能力,改善了我 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改善了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二是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对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的河塘整治、农村沼气等项目实行有机整合,配套实施,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2015年投 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4129万元,麦秸秆还田面积达131万亩;2014年投入2748万元;2013年对茆圩、庙头等乡镇的800户农户实施沼气 建设;补助胡集、刘集等十二个草场。
三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十二五”期间,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4005万元,扶持了大伟渔业、北丁集高新食用菌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实施花卉新品种引进、农作物统防统治等项目,扶持农民创业发展。
四是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二五”期间,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8366万元,其中:2015年4129万元;2014年3989万 元;2013年3748万元;2012年4090万元;2011年2410万元,年均增幅14.4%,推广各类农机具,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理得到日益广泛, 充分发挥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
五是积极承担各类创新试点课题。2015年通过竞争获得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400万元,支持我县优质稻米,优质苗木等产业发 展;2014年拟定《沭阳县2014-2015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制作PPT参加全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竞争立项工作,争取中 央补助1400万元,资金量位居全省第一。
六是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十二五”期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7亿元,有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陇集、耿圩、东小店、西圩等中低产田得以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