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陇川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省、州有关项目实施的要求组织实施的陇川县2015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机专业组织项目,到11月23日,使用项目资金40万元配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合作社和29位社员购置的步进式插秧机8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17台、水稻半喂入联合收割机6台、切段式甘蔗联合收获机1台,共32台机具已全部落实到位。
2015年12月9日,应陇川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由陇川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童麻边牵头,召集陇川县农业局、陇川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项目验收组,对由陇川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的“陇川县2015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组织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组严格按云南省2015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的验收要求,通过认真听取项目执行单位实施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社员、核实机具落实情况等方式,重点对陇川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情况、补贴机具配置、购机时间、购置价格、补贴标准、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民主决策等项目实施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核。经检查验收,未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操作行为,项目资金管理符合云南省2015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的资金管理要求,资金管理合法规范,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了项目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