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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大力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5-12-19  来源:新农网
摘要: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采取财政补助、贴息、参股等方式,加大了对产业特色明显、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家庭农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采取财政补助、贴息、参股等方式,加大了对产业特色明显、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鼓励引导。鼓励符合立项条件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更多地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自己的生产基地。重点倾斜。优先对已经流转到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进行立项开发,优先支持与农民建立股份合作的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各类项目,逐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国家农发项目和市级农发项目比重。

  5年来,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资金38612万元,扶持项目341个。其中:国家项目扶持龙头企业9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种养大户23户。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大力扶持,新增肉类553万公斤、水产品1230万公斤、蔬菜2575万公斤,新增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23349万公斤,新增总产值276981.7万元、利税33942万元,新增农民就业1.8万人,直接受益农民收入增加总额44998万元。同时,助推了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成功上市,培植了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太仔食品有限公司、南昌绿恒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分别成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我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56家,其中国家级12家,占全省的近1/3,省级123家,占全省的近1/7。此外,发展壮大了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和辐射带动,不仅引领我市农业向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推进,而且可有效破解新时期“谁来种地”这一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