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开始于2006年。至今已经顺利的走过了近十年的光辉历史。回顾过去岁月,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在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有关领导精心谋划、科学指导下,通过广大仲裁员同心同德、不懈追求、艰苦努力,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取得了有历史性深远意义的巨大成绩。
2006年,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刚刚起步之初,从开展仲裁工作所需要的软、硬件建设方面处于一穷二白的局面。尤其是对于开展工作至关重要的、也是首当其冲的难点就是所聘仲裁员,绝大多数都是缺乏仲裁工作经验的
工作人员。对此,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领导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积极搜集、整理与农业仲裁有关的法侓法规及其他资料,组织工作人员自学,并多次举办仲裁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聘请本地资深律师讲课进行系统的、正规的法律知识和从业基本技能培训。除了重视并加强对仲裁员业务知识强化培训外,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还十分注重对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有关从业方面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法律法规方面的约束、警示教育。在受理每一起仲裁案件时,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格按程序办案、按法律规定办案,公平、公正执法。通过采取以上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得力措施,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从开始起步阶段就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农业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自组建开始,截止2015年12月为止,立案前成功调解案件216件。共正式立案受理农村各种农民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430多件。其中,调解结案170件,仲裁结案26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仲裁委办案仲裁人员业务素质高,办事态度好,办案公平、公正,深受广大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近十年来,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承办的全部土地仲裁案件没有一起被法院改判,每一件都办成了经得起法律、时间检验的铁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果显著。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在全自治区甚至全国各个同级别旗、县同行之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获得了自治区有关部门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仲裁委有关人员也在2010年获得了国家农业部的表彰。
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领导在已收获的辉煌和过去取得的成绩面前没有陶醉,更没有止步不前。2015年秋季,经过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运行近十年来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既看到了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还查找到了需要改进和加强的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把农村土地仲裁工作做大、做细、做实。以便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低成本的优质服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增设“仲裁二庭”和增聘17名长期从事林业工作的以及在农村基层工作一线工作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乡镇农经站工作骨干为仲裁员。仲裁二庭主要负责解决涉及农村荒山林权、以及其它涉林方面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二庭的设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发生林权纠纷时得不到有效的、彻底的解决的困惑局面。乡镇基层新任仲裁员的增设也为乡镇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就地化解提供了可能,从而为农民群众节约了不必要仲裁成本支出。
通过近十年的艰苦努力、孜孜不倦的顽强打拼,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在取得仲裁工作上的巨大成功的同时,又带出了一支既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懂得相关法律、政策,精通业务知识,工作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又热爱农民群众的,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这支仲裁员队伍既是一支党和政府可以放心的队伍,同时又是一支农民群众可以信赖的优秀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