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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严把食用农产品准入关

发布时间:2016-01-23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蚌埠市日前出台食用农产品准入“办法”,为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设置严格关口。 针对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蚌埠市日前出台食用农产品准入“办法”,为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设置严格关口。

  针对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及连锁店等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区域,蚌埠市要求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应携带“身份证”,即随附农产品生产单位、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自律性检测合格证明等作为“身份证明”;已获得农业部门“三品一标”认证的食用农产品可持加盖农产品生产企业印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畜禽产品应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入市交易。对未取得“身份证明”的食用农产品,由市场开办方对其进行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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