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为了加快发展茶产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优势,2015年12月15日,景宁县农业局、景宁县财政局、景宁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发文,景农发〔2015〕147号文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通知,专门出台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茶产业扶持政策》,从2015年开始执行。以下称(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根据(景民宗〔2015〕9号)文件《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工作的意见》精神意见,为了进一步激励少数民族发展茶产业,经县农业局、财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景宁的茶业的调查,作了专题研究出台发展茶产业扶持政策。
1、少数民族当年连片或零星新开发2.5亩以上(含以村为单位少数民族联户)茶叶基地的,绿茶每亩补助400元,景宁白茶每亩补助750元;以村为单位少数民族联户或单户
当年连片或零星新开发茶叶基地面积达25亩以上,绿茶每亩补助750元,景宁白茶每亩补助1350元。
2、少数民族村当年连片或零星新开发茶叶基地面积达25亩以上(含以村为单位联户、单户),绿茶每亩补助750元,景宁白茶每亩补助1350元。
3、对茶产业扶持政策以本次下文为准。具体事项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4、对少数民族村优先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察看实地是否可以发展茶业、适合什么茶叶品种、怎样种植茶叶、将发展茶叶的去向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