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
田阳县目前耕地面积46多万亩,田阳县农业局利用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要求,根据土种分布情况,建立了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其中水田5个,旱地设立1个,做好水泥隔离小区,树碑明示,相关监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