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东莞市农业部门和食药监部门签订协议并达成首次合作。东莞市农检所于近日顺利完成了食药监部门第一批次送样的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反馈。
按照职能划分,东莞市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则由食药监部门负责。为更好实现监管资源共享,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力度,东莞市农业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达成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安排,自2016年1月起,市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进行抽样,并送样至市农检所进行检测;市农检所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将相关检测结果和数据报送市食药监部门。
近期,为保障春节期间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全市32个镇街和松山湖(生态园)园区的食药监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主要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开展了节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取了菜心、生菜、青瓜等蔬菜样本57份,并根据协议将第一批次样本送至市农检所进行检测。东莞市农检所启动“检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样本开展检测,3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全部样本的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和数据及时报送给食药监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