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大规模、高密度的饲养带来的畜禽粪污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与日俱增的现状,市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局在认真调研、精细测算和严格评审论证的基础上,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进一步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为全市农村养殖场(户)送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新春大礼。
《通知》针对目前我市畜牧业普遍存在的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缺乏等问题,创新畜牧业扶持政策机制,从以前单纯扶持规模养殖转变为全面扶持“高端、循环、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建设,从建立生猪风险基金长效机制、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全市畜牧业进行资金扶持。
《通知》规定,建有粪污处理和污染减排设施的规模养猪场、蛋鸡场、肉禽场、养羊场、肉牛场、奶牛场、养兔场经申报、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给予最低一次性3万元、0.3万元、0.4万元、0.5万元、1.5万元、0.5万元、0.5万元的资金补贴,且每增加一个以上同等级规模可增加一次同标准的补贴,累加累补;对建设有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中心)和病死畜禽收集点的,经申报、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自建病死畜禽贮藏点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的规模养殖场,经申报、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通知》的出台,对加快畜禽粪污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缓解畜牧业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实现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