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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洱源县农业局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6-02-25  来源:新农网
摘要:洱源县农业局对全县48户种子经营户进行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大力宣传,打假护农;由于群众法律意识浅,为了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应该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打假护农的氛围。结合洱源县实际,我们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黑板

  洱源县农业局对全县48户种子经营户进行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大力宣传,打假护农;由于群众法律意识浅,为了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应该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打假护农的氛围。结合洱源县实际,我们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媒体、现场咨询、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深入各乡镇、村、集市、种子经营门店等,广泛宣传种子识假辨假知识。据统计,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如何选购放心种子”宣传资料四千多份、制作宣传录像片在洱源电视台播出1个月。发放“致种子经营户一封信”一百多份。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分辨种子真假的能力,树立了种子安全维权观念。二是严格执法,保证种子质量;种子的生产、经营必须根据“三证一照”严格执行,“三证一照”即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杜绝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而对于交通不便的西片乡镇则采取上门入户登记备案的方式,完成多户种子经销户的经营备案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行业管理人员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专门管理,全年累计共出动836次执法人次,调解水稻种子质量纠纷案件1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我站执法人员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深入种子公司仓库检查,对不合格种子进行依法处理。三是全面检查,不留隐患;在对全县的重点乡镇和重点区域的种子生产、销售地检查的同时,对周边或附近地点也要检查,不留空档。若发现违背法律的情况出现应及时进行处理。四是加强种子备案登记和留样备查工作;对所有种子企业经营的品种,对其数量、来源、质量进行严格审查,依法及时到种子管理站备案登记,并抽取样品在恒温下保存。留样备查是对种子企业的种子质量进行有效监督,是做到事前监管的有力措施。通过调查统计,全县范围内大麦种经营品种以S500、S-4为主,搭配有少部分云大麦2号、凤大麦7号,生产商弥渡县种子公司、云南良禾种业有限公司;经营数量为4.9万公斤,销售价格为5.50元/公斤,扦取11个样品、蚕豆扦取1个样品、油菜1个、水稻15个样品作留样备查。五是完善种子经营档案制度;通过对全县按规定备案的48户经营户进行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劣种子的现象,也未发现超出备案范围经营的现象和未审先推的品种存在。将各门市经营销售的种子相关材料建立档案,既有利于依法规范种子市场,又能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