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民用上优质高效安全的农药化肥,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冠县开展了农药化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冠县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以“科技下乡”、“ 农资知识宣传团”、“ 厂家直销” 、“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
冠县依法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冠县还加强查处涉嫌违法案件。针对违法分子的特点,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要扩大调查范围,挖掘违法事实,固定违法证据,彻底查清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了屏边县城区农药化肥经营户29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户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经营或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了农药化肥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