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内蒙古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引导农机合作社向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型农机合作社发展,为推进全旗农牧业机械化和现代农牧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调查摸底。按照工商注册并在农机部门备案的15个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其中新增4个),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确定一个合作社(占民合作社)作为自治区级示范社,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进行分类指导。
二、完善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完善建立各项制度,并实行政府支持、市场引导、项目带动、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政策支持。对创建示范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和农机项目资金,对合作社成员购买农机具进行重点补贴,优先安排农机推广项目。
四、示范引领。根据全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确定条件比较成熟的月飞农机专业合作社、塔拉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创建典型,不断积累经验,引导创建活动快速健康发展。
五、培训指导。依托翁旗农机化学校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过硬的师资队伍,定期对各农机合作社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同时,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以会代训、现身说法等形式,有计划的组织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六、监测管理。农机主管部门对15个条件较好(其中新增4个)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要求示范社定期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随时对示范社进行监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