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涪陵区委、涪陵区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涪陵“三农”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为农服务”主线,明确了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完成3大改革任务、实施10项重点改革举措,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指导我区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完成综合改革三大任务:基层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在全区主要涉农乡镇(街道)改造提升或新建基层供销社,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累计达到750
个,建立综合服务社100个以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农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电子商务大范围应用,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店快速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的作用不断增强。——联合社治理更加规范。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市场化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意见》要求,加快实施三方面的十项重点改革举措:
要深化基层组织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一是加快基层供销社的改造提升,已设立基层社的乡镇(街道)要切实改造提升,增强实力,丰富服务功能和内容,尚未设立基层社的乡镇(街道)要创新方式,采取联合合作的方式加快新建进程。二是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提高全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建全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在财务代帐、项目申报、金融担保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
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以土地流转、以销定产、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庄稼医院、农机作业、收储加工、产销对接、品牌营销等为主要内容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农资商贸城项目建设,形成农资商品区域集散能力,持续巩固供销社在全区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地位。二是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以社有企业为龙头、项目为带动,健全完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四大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引入电子商务和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流通渠道和网点,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规范建设“农资超市进村”网点和农资连锁店,加快“绿优鲜”社区超市网络布局,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三是搭建城乡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店,便利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四是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力参与涪陵区电商产业园建设,以创新投融资和商业运营方式,依托社有企业、电商公司以及“绿优鲜”超市网络、农村“三进村”服务平台等,开展“社区直销”和“网订店取”业务,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支持成立涉农小额贷款公司,支持重庆供销合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运营,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金融创新试点,支持稳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业务。
要创新联合社治理,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一是理顺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区供销社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出资人职责,允许将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基层供销单位,支持涉农项目发展。二是完善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建立基层社(直属企业)对区供销社机关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区供销社机关对基层社(直属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鼓励机关人员辞去公务员身份到基层企业或行业协会任职。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指导企业吸收各类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社有企业内部整合及外部兼并重组,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结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强化目标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相关区级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全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改革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强化对改革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支持、资产保护、税收优惠、土地房屋等方面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给予资金项目倾斜;加大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督促指导,加快供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