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够规范、高效实施,县农机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于2016年7月18日,开始正式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购机者可在服务大厅一次办理补贴申请、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机动车证牌照等多项手续。
2016年宁城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有以下新特点:
一、“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和定额+比例、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二、补贴对象为自治区境内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但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
三、启动“定额+比例”机制,即个别机型补贴额高出其销售价格39%的,补贴系统自动以39%单独测算确定该机型的补贴额。
四、对购买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深松机、4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捡拾压捆机进行敞开补贴。
五、对2015年度已经购买农机具但未获得补贴的,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6〕227号)规定,继续按照2015年度有关政策及补贴标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5”登陆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