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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加快种植结构调整 促进大豆种植恢复性增长

发布时间:2016-08-04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境内外生产情况,市农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大豆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对如何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大豆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掌握我市境内外生产情况,市农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大豆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对如何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大豆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一、境内外种植情况

  (一)境内种植情况。

  一是种植面积变化情况。我市是传统的大豆主产区和优势产区,其中2009年全市大豆种植面积达到784万亩,占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51%,是有史以来播种面积最大、占比最高的一年。由于受国外大豆低价及种植比较效益影响,近年来大豆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15年减少至159万亩,为历史最低,仅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9.6%。随着种植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2016年大豆种植面积呈现恢复性增长,大豆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42万亩,发展到201万亩。但仍与2009年相差近600万亩;二是单产水平变化情况。虽然近年来我市大豆生产的栽培方式、种植水平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但单产水平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多年来大豆平均亩产始终在135公斤左右徘徊。其主要原因是受大豆种植效益持续降低影响,农民选择土壤肥力较高的耕地种植水稻、玉米等效益较好的作物,选择土壤养分含量较低的瘠薄地块种植大豆,限制了大豆单产的提高;三是种植效益情况。按照我市大豆平均亩产为270斤,市场价格1.8元/斤计算,亩销售收入为486元。扣除215元生产成本后,纯效益为271元。若扣除土地流转费250—300元/亩后,处于盈亏平衡点附近。

  (二)在俄种植情况。一是种植面积基本稳定。2014年至2016年我市在俄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65—70万亩。其中:2014年67万亩。同江市45万亩,富锦市13万亩,桦南县9万亩;2015年65万亩。同江市48万亩,富锦市8万亩,桦南县9万亩;2016年65.8万亩。同江市50万亩,富锦市6.8万亩,桦南县9万亩;二是种植直接成本低。在俄亩生产成本在220元左右。其主要成本构成为:1、土地承租费48元。我市在俄种植大豆耕地的流转形式均为委托经纪人从俄方承租,亩土地承租费为48元。其中:地租28元/亩,中介费20元/亩,亩承租费比境内低200—250元;2、生产资料投入60元。其中:亩投入量化肥8.5公斤左右,需资金约30元(其中:尿素3公斤,二铵3公斤,60%钾肥2.5公斤),比境内种植节约生产资金20元左右。亩需投入除草剂等农药资金14元,基本与境内一致。生产用种均为在俄自繁自用;3、其他生产投入110元。其中:机械作业费90元,人工费20元,基本与境内一致;三是销售方式及价格。在俄生产的大豆以在俄就地销售和运回国内销售两种形式进行销售。在俄销售价格2014年为1.4元/斤,2015年为1.25元/斤;运回国内销售价格为2014年2.02元/斤,2015年1.73元/斤。其中,商品豆运回国内运费为800元/吨(其中:运输费160元/吨,关税及代理费640元/吨),折合斤粮运输成本0.4元。扣除运输成本后2014年价格为1.62元/斤,2015年为1.33元/斤,分别比在俄销售高出0.22元/斤和0.08元/斤;四是单产水平及效益情况。在俄大豆单产水平与境内差异不大,平均亩产均在135公斤左右。若在俄销售2014年亩销售收入为378元,扣除生产成本220元后,亩效益为158元。2015年销售收入为337元,亩效益为117元;若运回国内销售,2014年亩销售收入为545元,扣除生产成本220元及运输成本108元后,亩效益为217元,比在俄销售多59元。2015年销售收入为467元,亩效益为139元,比在俄销售高22元。

  二、存在问题

  (一)境内大豆生产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比较效益低,生产积极性差。以2015年为例,水稻、玉米亩效益分别在1000元和600元左右,而大豆亩效益不足300元,如果稍有管理不当或生产中出现其他问题就存在亏本的风险,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降低;二是进口大豆冲击大,当地加工企业无法入市收购。从全国大环境看,2015年我国进口大豆8000多万吨,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超过80%。且进口大豆到港价格每吨仅为3000元左右,加工地产大豆与进口大豆相比每吨要亏损600多元,因此大豆加工企业基本都处于停产状态,本地企业无法入市收购。三是目标价格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我市实际种植面积和单产水平与国家统计局核定数据存在很大差异,在价补中农民很吃亏。以2014年为例,我市大豆市场价格定为1.8元/斤,目标价为2.4元/斤,每斤应补贴0.6元。但实际每亩仅补贴60.5元,按每亩260斤的单产水平折算每斤只补贴0.23元,与国家确定的每斤0.6元的补贴标准差距较大,没有达到政策的预期激励效果。

  (二)在俄大豆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返销难。由于俄罗斯粮食消费量和需求量有限,境外粮食价格持续低迷,大量的大豆需运回国内销售,才能获得更高的利益。由于境外粮食返销手续繁琐,成本过高,限制了粮食返销;二是农机具过境难。俄罗斯不生产大中型农用机械,到境外从事大豆生产的经营主体必须将境内农业机械运输过境。由于中方大型农机具过境,俄方要收取15%关税和18%增值税,相应增加了农机具过境成本。同时,俄海关还收取机械保证金,要求大型机械在俄工作不能超过两年,逾期不返回将没收保证金;三是境外企业融资难。由于境外农业合作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近年来境外企业后期投入不足和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我市对俄境外农业开发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解决措施

  (一)科学合理轮作。建立耕地轮作制度,大力推广“玉—豆—经(杂)”、“豆—玉—薯”等多种轮作模式,减轻作物重茬危害,提高大豆单产水平。

  (二)创新经营主体,推动规模化经营。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大豆种植规模化、加工集约化和生产标准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发挥比较效益。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综合效益率。

  (三)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专用化生产。针对目前国内国际市场对非转基因高油脂、高蛋白大豆需求行情,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高油、高蛋白大豆专用品种,切实解决目前的多品种混种、混收、混储、混用等问题,实行特色化种植、差异化发展、专用化生产。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种植转基因大豆,积极申报“佳木斯大豆”地理标志。鼓励企业与市场对接,实行专品种专加工,高蛋白高价格,进一步引导农民分种、分储、分售。

  (四)围绕精深加工,加快产业化发展。着眼大豆市场需求变化趋势,避开非转基因优质大豆初加工与沿海进口转基因大豆同质加工的竞争,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科技、生产、销售等环节,大力发展以非转基因高蛋白食品大豆为原料主体的精深加工产业,满足市场对非转基因优质大豆产品的需要,拉动大豆产业发展。

  (五)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境外农业开发配套资金,在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申报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建立对俄农业合作补贴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性担保力度,为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必要的担保和补贴定向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开发农业短期贷款品种,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设立农业保险,扩大农业对外投资险种和保险范围,帮助赴俄农业开发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四是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综合素质,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语言文化、法律法规、劳资纠纷的培训,全面了解俄罗斯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使其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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