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获证后管理,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汉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工作的通知》(汉农质检发〔2016〕9号)文件安排,市检查组和县农检中心对全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年检工作。
7月26日—27日,县农检中心主任王飞杰带领认证科工作人员对农易达果业专业合作社等四家企业进行了无公害年检。8月1日—2日,由南郑县农检中心主任张兴和宁强县农检中心主任陈明华一行5人组成的市级交叉检查组对军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进行了无公害年检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组重点了解了获证企业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农药、肥料、饲料及其添加剂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管理情况,详细查阅了各企业的生产记录,要求企业在获证后继续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