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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业:吹响绿色发展号角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新农网
摘要:畜牧业持续稳定增长,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江西是全国畜牧业大省,近年来,全省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保障了畜产品的有效供给。2016 年全省肉类总产355 万吨,禽蛋产量63 万吨,奶产量11 万吨。江西也是畜产品调出大

  畜牧业持续稳定增长,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江西是全国畜牧业大省,近年来,全省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保障了畜产品的有效供给。2016 年全省肉类总产355 万吨,禽蛋产量63 万吨,奶产量11 万吨。江西也是畜产品调出大省。年外销生猪1400 万头、家禽5000 万羽、禽蛋及其制品10 余万吨、肉牛肉羊40 多万头,供沪、供港生猪居全国第一、第二位。

  畜牧业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2016 年,全省生猪屠宰加工能力达3000 万头、家禽屠宰加工能力达1.2 亿羽、禽蛋加工能力达30 万吨、肉牛加工能力达10 万头、鲜奶加工能力达30 万吨,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800 亿元。工业饲料产量达988 万吨,产值达350 亿元,兽药工业产值超25亿元,均居全国第10位。

  畜牧业持续稳定增长,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社会就业。有近20 万农民在畜禽规模养殖及相关产业取得务工和投资性收入,全省超过100 万农民兼业从事畜禽养殖获得稳定收益。另外,有近20 万城镇居民从事饲料、兽药、畜产品加工及相关服务行业。

  随着畜禽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在保障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地方经济的同时,带来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病死猪流入市场等畜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直面挑战,我省农业部门按照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要求,以“高效、生态、循环、安全、健康”为目标,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五大措施为抓手,全面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示范改造

  我省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2.4 万余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65%以上,其中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68%。各级农业部门以资源节约、产出高效、保护环境为目标,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五化”要求,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大力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与改造。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设施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硬件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推进软件建设。引导规模养殖场户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科学合理选址与布局,制定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生产管理规程,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合理选择粪污处理工艺,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截至目前,我省共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1.4 亿元。2016 年,全省新增部省市三级标准化示范场87 家,其中部级示范场19家,总数达到631 家。在示范创建带动下,全省超过三分之二的养殖场户开展了标准化改造。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我省农业部门联合环保、发改、财政等部门,颁布了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考核办法,各地强化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定,并根据“三区”规划,稳步推进禁养区拆迁、关停、转产等工作。共拆迁养猪场户1.3 万户,减少生猪饲养量180多万头。对于养猪大县,全面推广新干等地整县推进的新做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建立健全政府考核、“三区”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对于规模养殖场,因场施策,指导应用微生物滤床、高床益生菌、生物发酵床、污水曝氧循环利用、种养结合等有效的粪污治理新模式。对于不具备粪污自行处理能力的养殖场户,重点推广第三方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粪污处理模式。各地积极开展现场指导、集中培训和规模示范。目前,全省建立畜禽清洁生产示范点100 个,建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程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试点县2个。各地积极参与“清河行动”和“环保赣江行”等活动,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工作,制定了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经过多方努力,我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76%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0%,年减排COD140万吨。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禽粪污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将畜禽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既解决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排放造成的污染,又解决农田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土壤板结、地力下降等问题。全省各地通过种养结合、生物能源利用、有机肥生产、循环农业等模式,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途径。

  ——种养结合模式。遵循生态学的原则,根据畜禽粪污排放量和作物生长需要,将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后施用于农田、果园、菜园和花卉苗木种植园,实现种养平衡。因地制宜,在全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和“猪-沼-油茶”等养殖模式。

  ——生物清洁能源模式。将畜禽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后,进行厌氧发酵(沼气池)处理,使70%以上有机质得到降解,厌氧发酵后的沼液经沉淀后再好氧处理使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同时,对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用于养殖场生产和生活用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或上网发电。

  ——有机肥利用模式。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物质,通过好氧堆肥和微生物发酵,加工成高效商品有机肥,解决畜禽养殖密集地区区域性过剩和季节性用肥的矛盾。目前全省发展有机肥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

  —— 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通过减量化养殖与区域化集中处理,经沼气厌氧发酵技术和相关装备设施处理,将沼渣制成固态有机肥,沼液分离成高浓度液态肥,沼气用于可燃能源和发电。通过区域化生产经营,形成一定区域内的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新模式。新余市罗坊沼气站采用全封闭的吸污车将各家养猪场的粪污运送至沼气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沼气供应罗坊镇6000 户居民生活用气,多余的沼气用于发电并网,而产生的沼液沼渣制作成商品有机肥,推动生态农业种植,通过销售沼气和有机肥来保证沼气站的正常运行,项目年处理养殖粪污、秸秆等各类农业废弃物20 万吨,年发电1200 万度,生产各类有机肥15 万吨,年均投资效益可达800万元。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我省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力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不断加强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监管,有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示范、督促指导等措施,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项目建设。实施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38 个,建成14 个,已建成项目日处理能力达105 吨。落实省级财政补助3400 万元,争取市县财政对乡镇暂存点建设补助1000 多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3.32亿元。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育肥猪保险,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生猪保险理赔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从源头杜绝病死猪非法处置。2016年,全省共承保育肥猪1034.9 万头。进一步健全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生产经营场所的巡查监管,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与公安、食药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动物检疫监管。以信息化可追溯体系为抓手,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实现跨省调运畜禽检疫全覆盖。全省检疫申报电子出证点达到1089 个。加强二维码耳标管理,提升追溯能力和水平。

  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强化制度完善、清理整顿、执法监管,提升畜禽屠宰监管能力。依法取缔不合格屠宰场点151 个。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打击整治生猪屠宰突出问题“扫雷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全省共开展屠宰执法6470件,其中联合执法1538 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06个。

  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规范养殖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加大执法力度和抽检频次。2016年,全省饲料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8%,违禁添加物监测合格率达100%,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94%,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强化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疫病净化、应急管理等措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抓好强制免疫。按照“政府组织领导、生产者为责任主体、兽医部门监督”的原则,采取“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做法,扎实推进春秋季防疫集中行动。2016 年,全省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100%,总体免疫抗体合格率86%,较2015年提高了6 个百分点,实现了国家和省级确定的防控目标。积极探索强制免疫补贴政策改革,推行“先打后补”直补方式。

  抓好疫病监测。依托全省18 个省级动物疫情测报(流行病学调查)点和10 个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认真实施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加强动物流行病学业调查,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免疫状况、病原分布、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

  抓好疫病净化。采取“病原检测—淘汰阳性动物—监测阴性健康群—维持疫病净化状态”技术模式,建立企业自主净化为主、净化监督监测为辅的净化方式,大力推进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全省共完成抽检种猪样品数1.91万份、奶牛样品数0.86 万份、种禽样品数2.3 万份,净化抽检样品数量位列全国前列。

  抓好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1100 万元,及时补充消毒药、防护服等应急储备物资。加强应急值守,落实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制度。完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了近几年全省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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