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光伏”扶贫。以村自筹、县补助、贫困户入股3种资金筹措方式引导村民自主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市定空壳村、县定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省财政厅挂钩帮扶村,每村30万元,年收益用于扶助贫困户和村财运转,每户3000元。
二是“菜单”扶贫。按照政府“出菜单”、贫困户“点套餐”、合作社“接服务”方式,为每户安排启动资金5000元,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
三是“就业”扶贫。实行差别化就地安置,村贫困户安排到乡村公益岗位,城区贫困户安排到县产业园区,乡镇集中安置点贫困户安排到集镇企业,帮助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2016年明溪全县实现脱贫262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