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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三措并举助力农业主体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新农网
摘要:今年以来,长兴县农业局始终将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升培育作为农业强县创建的主攻方面,创新举措,狠抓推进。截止目前,全县已新注册登记家庭农场49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 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针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县农业局主动同市

  今年以来,长兴县农业局始终将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升培育作为农业强县创建的主攻方面,创新举措,狠抓推进。截止目前,全县已新注册登记家庭农场49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

  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针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县农业局主动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制定明确了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三个一批”的工作总要求,重点引导推进103家“空壳社”(无农民成员参与)、“休眠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家庭社”(成员为同一家庭为主)的注销登记。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已落实人员逐一通知到位,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也正分批进行服务指导,并督促相关加快注销办理。

  二是深入调摸,明确重点。根据市、县农业农村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县农业局及早谋划、及早行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摸。经主体申请、乡镇确认,共推荐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意向单位2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意向单位33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意向单位12家。近期,县农业局将在此基础上,再次落实人员逐家勘查审核,确定最终的创建对象名单并抓好培育指导。

  三是整合资金,强化扶持。积极做好同省市农业部门的联系,主动对上争取。2016年,全县已争取省级财政资金490万元,在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家庭农场中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的建设。目前,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家庭农场项目已完成建设,其余4家也将于近期完成。今年,根据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际建设需求,将再次安排5家单位进行重点建设,现已落实人员会同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建设单位开展了实地勘查。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