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关于农民工住房问题
目前大部分农民工集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租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条件很差。保障农民工在城市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居住权,才能避免出现城市“贫民窟”。
农民工住房问题突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农民工买不起、租不起城市商品房。据建设部调查,目前74.1%的农民工能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 元/平米以下,76.2%的农民工能承受的月租金在100-300元之间。二是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未包括农民工。农民工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三是现行用地政策制约了农民工集体宿舍的建设。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的用地方式都与现行工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收购储备等政策相冲突。
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一些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初步探索。如重庆市参照经济适用房政策,鼓励企业在工业园区为农民工建设集体宿舍或经济公寓;通过适当补贴,鼓励街道、社会单位和集体将存量房、闲置房改建为适合农民工租住的 “阳光公寓”;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把农民工纳入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把在城市稳定就业、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政策享受范围。或者出台针对性强的农民工公寓建设支持政策。
二是完善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建设适合农民工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探索在城乡结合部经过规划,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建立农民工公寓。
三是建立完善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当面向所有农民工,有条件的农民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可以支付房租。
四是完善农民工住房配套制度。把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位置、基础设施能力,避免出现农民工居住区大规模集中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