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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答记者问(3)

发布时间:2010-10-19  来源:中国网
摘要:2010年,商务部和财政部从城市意愿、流通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等多方面考虑,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最终确定了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南京、杭州、成都、昆明及无锡市等10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2010年,商务部和财政部从城市意愿、流通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等多方面考虑,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最终确定了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南京、杭州、成都、昆明及无锡市等10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问:追溯体系将覆盖城市的哪些流通节点?

答:2010年,我们要求试点城市在全部大型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和机械化定点屠宰厂,以及不少于50%的标准化菜市场和部分团体采购单位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其中大型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是关键。对今后确定的试点城市,我们将在这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第一批试点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问:如何实现跨区域信息的交互与共享?

答:我们要求各地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建设追溯体系,从而保障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的互联互通,跨区域无缝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信息的追溯查询。

问: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方向是什么?

答: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建设是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基础,也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方向。具体来看,城市追溯管理平台的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数据库环境建设和相关软件的开发、安装与测试,必要的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购置,机房建设和网络租用,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以及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等;流通节点子系统的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对批发、屠宰、零售、团体采购等流通节点进行相应的信息化改造,为各节点统一开发相关软件,配备必要的电子结算、电子秤、信息采集及传输等硬件设备。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