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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公司加农户难致富 农合组织应成国家战略(2)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摘要:因此,在改革开放32年后的今天,我们需要以新的改革思维,审视和重视合作化道路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能对其永远避忌和抛弃。 公司+农户难使农民致富 根据国内外的共同经验,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所创造

因此,在改革开放32年后的今天,我们需要以新的改革思维,审视和重视合作化道路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能对其永远避忌和抛弃。

“公司+农户”难使农民致富

根据国内外的共同经验,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所创造的价值是农产品本身的3-10倍。不久前,笔者在安徽凤台考察时,一位企业老板告诉我,当地农民卖梗米1.7元/斤,而公司将其运到南京后可卖到17元/斤,刚好是10倍。

因此,农民一旦有了自己的公司,走上市场化道路,使农民与市场对接,农民1亩地的收入就会变成3亩地甚至10亩地的收入。在有些国家,多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和运输权益留给农民,如有非农企业进农村加工、销售、运输农产品,那么这个企业是要给农民干股的。

我们的龙头企业进农村,虽然为农产品销售找到了市场,但是这些龙头企业大多没有与农民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做到发展的互动。几年前,笔者在山东、吉林等地调查时发现,很多龙头企业在进农村后,很快发展了起来,但农民的收入还十分有限。如山东一个草莓泠冻加工厂,收农民的草莓6角钱,冷冻卖出时为10元钱,近15倍的增值被公司拿去了,而农民并未能从中受益。又如,吉林的一个肉鸡屠宰场,生意做的很大,经营十分红火,但农民为其养一只鸡才收入一元钱。据了解,当时一般鸡场养一只鸡的人工费绝不少于2元钱。可见龙头企业自称的“公司+农户”,对农民后期利益是严重忽视的,如此情况下,农民致富的希望也是十分渺茫的。

慎重对待外资企业进入农村

土地流转,从总体看是十分必要的。随着农民工大量走进城市,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是必然趋势,但怎么集中,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毕竟还有8亿人口在农村,再过20年,中国农村人口也不会少于5亿人,必须要确保这部分人生活好、逐步跟上现代化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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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