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交易市场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销售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第九条交易市场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至少前一天)在有关网站(www.cereal.com.cn、www.grainmarket.com.cn)公示《交易授权书》、《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交易合同》样本、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等信息,并于交易日前对交易代表集中进行竞价操作培训和说明。
第三章 交易地点和时间
第十条交易时间在公告交易日进行。
第十一条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市场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买受人因其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网上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交易地点:各有关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第十三条交易时间、地点如临时有变更,交易市场将提前公告。
第四章 交易秩序
第十四条参加现场交易的交易代表凭交易代表证按时入场。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的按时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www. cereal.com.cn、www.grainmarket.com.cn)。
第十五条进场人员应服装整洁,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
第十六条交易活动必须按照交易市场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人员,交易市场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