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是,农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比较效益差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瓶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就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基于这一认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要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我国农村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一是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比重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超过七成。二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三是农业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01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农业生产进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时代。四是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参保人数达8.35亿,参保率达 9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覆盖农业人口约1.8亿。
近年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2009年,我国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尚不健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迟缓。因此,需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宋洪远介绍说,只有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才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制度,一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二要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三要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四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五要加大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