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同时,规划纲要也提出,要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土地问题仍然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宋洪远认为,工业化、城市化不能以减少耕地、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关键是要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创新土地增值收益补偿机制。
“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农村土地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决心。规划纲要提出要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据了解,到2010年9月,已有28个省份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水平普遍提高了20%至30%。今后各地将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一次。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十二五”规划纲要单独设置一节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部署,这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5年规划中还是首次,更加凸显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宋洪远认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从管理体制上对县域经济“松绑”,“扩权强县”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一是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二是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三是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大的潜在内需所在,发展县域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 2070个县域经济体,其国土面积占全国的95%,其总人口占全国的74%,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60%,其财政收入占全国的24%。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县域经济体吸纳了65%。县域经济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接合部,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会点。因此,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妥善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可见,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是强农惠农,推动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的方向已经明确,关键是要在今后5年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抓紧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