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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农业保险受灾与否赔偿标准相同

发布时间:2011-04-06  来源:法治周末
摘要:  据六安公司许经理介绍,公司每年从收取的保费中提取25%作为巨灾风险基金以备大灾之年赔付,提取15%作为公司的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其中还要从这15%中提出3.5%支付给全市近3000名协保员。

  本应重灾多赔、轻灾少赔或不赔的农业保险,在这里却变成了平均主义---只要投保,家家有份。因此,有门路的村村民和村干部虚报投保亩数,以骗取保费。而种植大户要想投保则很不容易

  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安徽六安

  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保费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由于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原因,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投保难、理赔难、虚报骗保、平均摊分理赔款等问题

  “受灾严重也才得到6元多的赔偿,没有实际意义。怎么还挣不了那几块钱?”对此,村民感觉到不满。

  《法治周末》记者在安徽省六安市采访时发现,本应重灾多赔、轻灾少赔或不赔的农业保险,在这里却变成了平均主义,只要投保,家家有份。甚至,有门路的村民和村干部虚报投保亩数,以骗取保费。

  赔偿款缩水

  "理赔太难了,我都找了他们20多次了还没有结果。今年他们说得天花乱坠我家也不投保了!"刘孝双气愤又无奈地对《法治周末》记者发着牢骚。

  刘孝双是安徽省六安市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孙岗乡白楼村小庄队的农民。在村干部的极力宣传和鼓动下,2010年7月,他家交了60元保费为20亩水稻投了农业保险。

  在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即保费由政府按比例补贴。目前,安徽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种植业保险农户只承担20%的保费,其余的80%由政府补贴。如,水稻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

  刘孝双家的水稻由于孕穗期遇到连续高温,致水稻不灌浆,导致其中18亩水稻严重受损。比起正常年景他家少收成1万多斤,损失过半。如果按照规定的赔付计算方法计算,刘孝双的18亩受损水稻可得到1500多元的赔偿款,但实际只得到了130.8元的赔偿。这与同村其他村民的赔偿标准一样 ---6.54元/亩。

  刘孝双说,水稻受损后,他多次与国元农业保险六安中心支公司叶集服务部电话联系,希望能在收割前下来定损。但叶集服务部的人却一直推脱,后在他的一再要求下,才答应来人现场查看。

  第一次大概是2010年8月,叶集服务部的刘姓经理在村干部的陪同下简单地看了下、就走了,没有给定损。第二次大概是在9月,国元农业保险六安中心支公司的人带着农业专家一行4人查看了现场。口头定损,损失在50%以上。

  刘孝双当时报了18亩,并要求他们全面查看。但一行4人说时间紧,大约看了六七亩,就不看了。叶集服务部的人说肯定要赔。

  之后,刘孝双多次电话找叶集服务部和六安公司的人,对方答应给他500元了结。可刘孝双认为按照规定,孕穗期受损严重1亩可获赔84元,18亩应赔1512元,便没有同意。他继续找叶集服务部和六安公司,被要求到村里开受灾证明。

  "兹证明我村小庄村民组刘孝双同志2010年受损面积18亩,因高温热害气候,平均损失在50%以上"---村委会证明开出后,叶集服务部的人又要求刘孝双到乡里加盖公章。但乡农机所负责人不肯给他盖章。

  刘孝双认为,村里出证明、乡里加盖公章,都不是理赔的必经程序,这些是保险公司在故意刁难他。

  直到3月26日《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刘孝双18亩受损水稻的理赔问题,依旧没有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受灾不受灾赔偿都一样

  刘孝双和村民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过去两年尽管他们村投保的每户受灾程度不一样,甚至有的没有受灾,但每家每户都领到了赔偿款,而且赔偿的标准都一样。例如前年每亩赔偿了6.732元,去年每亩赔偿了6.54元,并没有体现重灾多赔的原则。

  村民王合昌,2009年和2010年分别投保了10亩水稻,他的存折上显示,2010年1月21日"农保"存入"67.32"元,2011年1月17日"农保"存入"65.40"元。

  村民严孝山,2009年投保了15亩水稻,2010年投保了20亩水稻,他的存折上显示,2010年1月21日"农保"存入"101.16"元,2011年1月17日"农保"存入"130.80"元。

  记者计算得出,2009年、2010年每亩的赔偿标准与村民们所说一致。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不知道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按这样的标准赔偿他们;而这样的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他们也不知道。

  按照有关规定,种植水稻损失率达到80%(含80%)以上的视为绝产,绝产损失按分期赔付最高标准一次性赔付。如,在孕穗期,一亩最高可赔 240元;在成熟期,一亩最高可赔300元。《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是那些绝产的投保村民,获赔标准也跟大家一样,没有因为绝产而多获赔偿。

  三元乡三元村村民邹春说,2009年他家投保了2亩水稻,交了6元的保费。由于遇上气候干旱,2亩水稻全干死了,基本绝收。如果按照保险规定,他家1亩水稻能得到300元的赔偿,可实际上1亩地只赔偿了6.7元,如果去除自己家交的保费3元,1亩地才获赔3元多。

  在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相邻的霍邱县乌龙镇尹老庄村,村民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们这里是按人头收保费,每人6元钱。村民闻庆国家2009年种了8亩水稻,减产四五千斤,一家5口人交了30元保费,后来获赔62元。尹老庄村的赔偿计算方法是,交的保费数乘以2再加2。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向记者披露,据他所知,赔偿标准是保险公司定好的。2009年的赔偿标准,全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都一样,是6.732元/亩。2010年有所不同,投保率达到80%以上的村,赔偿标准是6.54元/亩,投保率不足80%的村约是6.3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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