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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猪粮比价预警点

发布时间:2016-06-30  来源:新农网
摘要:6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稳定甘肃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研究起草印发了《甘肃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6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稳定甘肃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研究起草印发了《甘肃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预案》明确,将猪粮比价5.5:1—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5.5:1—8.5:1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或5.5:1—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或5:1—4.5:1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五)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预案》提出,我省将建立完善省、市两级生猪储备制度,视猪粮比价变动情况,适时增加或投放储备,为防止生猪价格异常波动提供保障。

  正常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5.5:1—8.5: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

  三级响应,防止价格过度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高于8.5:1时,省发展改革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着手做好启动二级响应机制的准备;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省发展改革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大的亏损。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着手做好启动二级响应机制的准备。

  二级响应,防止价格过度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处于9:1—9.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在省商务厅指导下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着手做好启动一级响应机制的准备;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1—4.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也要将市级冻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着手做好启动一级响应机制的准备。

  一级响应,防止价格过度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高于9.5:1(红色区域)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在省商务厅指导下继续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研究采取其他调控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当猪粮比价低于4.5:1(红色区域)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最高可增加至7500吨。各市州也要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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