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匪夷所思,重庆市南纪门街道给辖区7名接受资助的贫困中、小学生准备了一篇“感恩规定”,要求他们“每季度必须主动与资助单位或个人联系、交流思想、汇报学习情况,如不执行,明年就取消500元的受助资格”。这7名贫困生大的只有14岁,小的年仅八九岁,他们对“感恩规定”似懂非懂,只能无奈地点点头。(见8月29日《新京报》)
这一纸“感恩规定”可称是一种强制感恩。近段时间贫困生感恩问题成了社会热点,襄樊5名贫困大学生因受助不感恩被取消受助资格,并受到道德和舆论“鞭挞”,使他们感受到了人生从未有过的巨大的精神压力。然而这股“感恩风”正从大学生向中小学生蔓延,从谴责受助不感恩演变成“强制感恩”,无疑令人担忧。在贫困苦水中成长的中、小学生,小小年纪心智尚不健全,似乎还不完全懂得感恩之真谛,贫困之压加上“强制感恩”的双重压力,很可能引发自悲、孤独等更多的心理问题,从此背负起沉重的感恩“十字架”。
懂得感恩、善于感恩,是一种美德,但一个人受助不感恩也不能随便扣上不道德大帽子。感恩是发自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感恩的方式与一个人的性格有关,有的人感恩之情瞬间像火山一样爆发;有的人则如同山涧溪水细细长流,长久地回报。感恩还与一个人的年龄有关,比如受助的年轻大学生,他们或许还不够成熟,对感恩的理解尚比较浅薄,也许不好意思对资助者直言表达感恩之谢,但随着社会阅历的增长,他们或许会用行动向社会向他人回报曾经受到过的帮助。
诚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为受助者,当你最困难之时,别人伸出了援助之手,虽然一定时期内你尚无能力回报资助者,但通过写信、打电话,或当面道一声谢谢,表达一份感激之情总是需要和完全应该的,这是最起码的礼貌,也是应具有的美德。
但“君子施恩不图报”,同情弱者、资助贫困者、帮助困难群体,是伟大的爱,是无私奉献,是圣洁之德,作为资助者无须图任何回报,哪怕是得到一声谢谢。如果把感恩作为资助的必备条件,这种施恩就有了“异味”,不够纯洁。尤其当受助者不感恩时,就把他们送上道德“刑架”炙烤,这种做法似乎也不道德。受助者需要感恩,但决不能作为一项“作业”强迫他们必须完成,以不感恩就停止资助要挟,尤其把这种“强制感恩”套在不谙世事的孩子身上,无异于给他们上了一道“精神枷锁”。
当前社会上感恩事件的增多,也是一种浮躁风气,不可取。施恩与感恩都是崇高的,崇高的事都去默默无闻、悄声无息地做吧,不必用高音喇叭喊,甚至于附加许多限制条件,那样反而变得不崇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