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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视察报告受重视 山东设少数民族医疗卫生补助金

发布时间:2007-11-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摘要:本报讯 (记者 李昕) 我们村里没有卫生室,平时有个小病得到别的村子拿药;家里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位老人,日子拮据不要紧,就是怕有

  本报讯 (记者 李昕) “我们村里没有卫生室,平时有个小病得到别的村子拿药;家里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位老人,日子拮据不要紧,就是怕有病。”这是不久前山东省政协与民建山东省委对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视察时,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日前获悉,山东省卫生厅将研究设立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尽早解决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新农合建立和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今年5月,山东省政协从社情民意中了解到,省内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新农合实施情况不容乐观。为此,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联合民建山东省委与省民委,历时3个月,先后奔赴10个县(区)、40余所医院、卫生院、卫生室进行视察。并了解到,山东省4个少数民族乡镇新农合参合率仅为81.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少数民族乡镇、村居中,新农合管理、运行和监管机制很不完善,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主要医疗设备短缺,医疗技术人员匮乏。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协在视察报告中提出建议:对少数民族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在少数民族村全部建立卫生室;弥补新农合筹资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衔接,对少数民族有两个子女的家庭给予补贴;对少数民族中老弱病残者、低收入者和无收入者长期扶持,帮助他们缴纳参合费用;对少数民族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建议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副省长黄胜对视察报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省卫生厅表示,将抓住省财政提高参合补助标准的机遇,加强与省民委的协调管理,研究设立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尽早解决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新农合建立和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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