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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顺县政府重视审计建议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2-03-21  来源:山西省平顺县审计局
摘要:审计回访中了解到,2011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3334.94万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9454人次,累计结余687.82万元,占当年筹集总额的23.64%,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制度》规定的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不超过筹集基金总额的25%的要求。

日前,山西省平顺县政府针对审计提出的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降低基金结余,确保新农合基金发挥应有效益的建议极为重视,召集卫生、财政等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改进办法。依据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修订出台了《平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1年住院医药费二次补偿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

方案对原住院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补偿比例由乡级医院80%、县级医院70%、县以上医院55%调整为95%、90%、80%。报销比例的提高,不仅提高了新农合基金使用率,降低了基金结余,更重要的是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极大地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提高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审计回访中了解到,2011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3334.94万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9454人次,累计结余687.82万元,占当年筹集总额的23.64%,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制度》规定的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不超过筹集基金总额的2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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