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18日消息:江苏农村居民近几年得到的“医疗实惠”特别多,接下来还有新“利好”。这是省政府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传出的喜讯。
农民保健“江苏板块”亮点多
从全国视角看江苏农民的医疗卫生保健,可谓是亮点多多:
全省已有4300多万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看大病小病均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参合率达到95%,居全国首位。全省近5年筹集新农合资金91.16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1.05亿元、地方财政安排40.87亿元、农民个人缴纳29.24亿元。目前,人均筹资水平达到76元,省级补助资金总量居全国首位。2003年以来,全省有1.32亿人次得到住院或门诊报销,受益人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省农调局调查显示,全省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从2006年起,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绝大多数县(市)按人均不低于6元的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广大农村居民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31.3亿元,基本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9%,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建成“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国示范县(区)4个,数量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医疗卫生的“短板”仍在农村
江苏省农村居民卫生保健尽管“长势”喜人,但从宏观角度看,医疗卫生的“短板”仍在农村。
优质医疗资源缺乏。全省71%的医疗机构固定资产集中在县以上医院;88%的高级职称卫技人员集中在二级以上医院。
医保“城乡差距”较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走在全国前列,但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标准相比,农民的实际平均补偿比例不到30%。
“人才短缺”问题突出。全省乡镇卫生院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26.5%,乡村医生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只占17.5%,且年龄大待遇差。
农村卫生将有多项新“利好”
“农村卫生、农民健康,必须成为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这是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强音。
今后两三年,江苏省农村卫生将有多项新“利好”:
——农村卫生“总投入”增多。全省每年新增的卫生事业费,用于县以下农村卫生机构的比例将不低于70%。
——农民“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今年,省财政已分别安排5000万元、1500万元,用于改善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明后年将继续给予扶持。省政府要求各地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硬件”建设,确保到2010年乡村卫生机构就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公共卫生政府“买单”力度加大。省政府要求,从2008年起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8元,各地要将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财政将适当提高对经济薄弱地区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
——参合农民看病报销“受益率”提高。以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的3%为基数,确定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2008年全省人均最低筹资水平要达到70元,2010年全省人均最低筹资水平要达到80元以上。筹资标准提高,意味着农民看病报销“百分比”可以提高。2008年,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比例全面达到30%以上,意味着参合农民“受益面”将扩大。
——乡村医生“看病能力”提升。今后,江苏省农村卫生机构进人“门槛”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3-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效改善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结构。在职人员“素质升级”。“十一五”期间,全省经过培训的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要达到4000名、技术骨干达到1万名、具有全科医学知识的卫技人员达到5万名。与此同时,更有力度地鼓励城市医生“下基层”。(蒋廷玉 仲崇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