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文 张向阳/图 通讯员 陈相秋)又到年终岁末。为梳理过去一年厦门发生的民生大事,展望新的一年,本报记者将陆续带着读者的问题,走进厦门各政府部门,与各局局长进行对话。希望读者在了解各部门工作的同时,也提前得知厦门即将出台的系列惠民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犹如社会的缩影,其出台的政策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天,让我们走进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走近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林建农,去了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与您相关的信息。
2007盘点: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记者: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就业再就业方面,工作进展怎样?
局长:2007年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领导下,全市劳动保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了比较可喜的成果,基本满足了新投产企业和扩大生产企业的用工需求。
特别是去年7月份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以来,厦门积极开辟公益性岗位,到去年12月31日,应该讲,全市有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所登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上已经全部消除。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意见即将出台
记者:去年厦门在劳动维权方面,情况怎样?
市民问答
张先生问: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15年了,但是前几年单位都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到前年2月份因为劳动监察检查单位才和我签订了一个一年的合同,合同到这个月底就到期了,单位昨天通知我,说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跟单位说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签订到退休为止的合同,单位却说我以前没有签订合同,工龄不算,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指的是劳动者连续的、实际工作年限而不是合同期限,因此张先生有权利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如果不按规定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解雇你,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给你赔偿金。
读者王先生:我们在单位已经做了五六年了,但是单位一直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也不给我们办理社保IC卡,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八十二条和九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当在本月内与你们订立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们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到明年元旦还不与你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视为用人单位与你们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于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你们应该及时向社保征缴机关(厦门市地税局)举报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机构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局长:维护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去年我们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些决定”。同时,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近期就要出台。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培训方面,去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开展了大力的宣传、培训。尤其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部门开始了10多期的免费培训。
2008展望:企业用工今年还将进一步增大
记者:今年,我们局将重点开展哪些重大工作?
局长:今年,厦门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非常艰巨。一个是今年有三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两个法在1月1日刚开始实施,还有一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5月1日开始实行。所以今年的工作,主要围绕三个法的实施,以及厦门市委、市政府破解“四难”和“四个加强”来开展。今年的工作重点放在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两大方面。
今年统筹城乡就业方面,主要是加大对失地农民、退养渔民的培训和转移就业;加大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同时,和人事部门一起,推出八项措施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估计今年我市企业的用工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大,因此春节过后,我们就准备组织到6个省去招工,希望有缺工的企业积极参与劳动部门组织的赴省外招工工作。
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记者:随着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我们将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
局长:今年维护劳动关系,主要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从源头抓起。今年也是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厦门在这方面的工作目标是: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在这一块,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
劳动者今后可免费申办劳动仲裁
记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份实施,这将带给劳动者什么样的影响,局里准备如何应对?局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5月1日实施。今后,劳动者凡是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都将实行完全免费受理,且将降低劳动仲裁受理门槛。这样一来,劳动者申办劳动仲裁的成本和时间都大大减少了,有利于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更好地维权。
农村村民今后也可持卡就医
记者:去年厦门率先实行了全民医保,今年厦门在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是否还会有大动作?
局长:今年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对象是广大农村村民和未成年人。7月1日起,农村村民及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要大幅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模式,将改变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模式,这在全国是属于比较领先的。
具体的做法是,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将把农村村民的医疗保险也纳入劳动保障部门来管理,从而改变原来卫生局管理、商业公司运作的模式。劳动保障部门会根据筹资的水平、比例,确定合理的保障水平,来大幅提高他们患病以后得到的保障。
同时,市社保中心将专门为农村村民制作社会保障卡。今后,不单是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也将持有社会保障卡。原先的新农合,很多农民不知道有没有参加,但通过制作社会保障卡,他们就很明确了,我有卡就有参保。这样可以更好地调动农村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政策出台后,原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70多万农民,政府对他们的补贴将从原来的70元提高到190元,农民个人缴交比例从10元提高到50元。虽然今后他们缴交金额提高了,但是政府的补助力度更大,保障的水平更高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因为筹资金额有限,门槛比较高,需要住院才能得到补助,另外,补助的比例也有限。新政策通过增加政府补贴,降低了报销门槛,在门诊上面可以报销一部分,另外,住院的保障力度也加大了
这项工作是明年完善厦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力争通过明年的努力,使厦门的整个医疗保障能够覆盖到200多万人,包括新的、旧的,实现厦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全覆盖、无缝对接。未成年人医保补助将提高到190元
记者:去年的全民医保,已把未成年人也纳入了保障体系。今年,为什么他们仍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对象?
局长:今年,厦门市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医保补助还将大幅提高。
具体的做法是,去年全民医保中,未成年人政府补贴50元,个人缴纳80元。今年7月起,将改为政府每年每人补助190元,个人缴交50元。这样一来,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降低、政府补助加大,医疗保障水平大大提高了。
同时,未成年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凡是门诊就可实行部分报销,基本不再设起付线了。
此外,我们今年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做了完善,提高了保障水平。原来门诊要5000元才能报销,以后只要达到1500元就可报销了。
2007年大事纪
●2007年 1月 1日,作为2007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备受关注的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开始实施。厦门市此举属全省首创,在全国也走在前列。
●2007年7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也可和厦门市民一样,参加生育保险。
●2007年7月,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高,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全市参保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共有9.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2007年8月,调整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思明、湖里、海沧每人每月调整为750元,集美区、同安、翔安每人每月调整为700元。
●2007年9月,厦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成效显著,有三家单位受到全国表彰。
●2007年10月,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厦门市失业保险金实现通过 “银联”发放。失业人员可以使用本人厦门市各家银行 (除招商、中信银行)发出的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来申领失业保险金,银行的服务网点也同时扩大到全市所有银行和ATM,受到失业人员的欢迎。
●2007年11月,厦门市 《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根据意见,今后厦门将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同时,今后厦门还将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毕业生、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的就业问题。
●2007年12月,市劳动保障局驻环东海域工作站成立,这是劳动保障部门为进一步推进厦门市环东海域建设高速发展,主动融入、靠前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7年12月27日,厦门市于2007年12月之前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已全部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