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天津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管理

发布时间:2008-03-03  来源:新华网
摘要:新华网天津3月1日电 天津市今年将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对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失业证。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介绍,今年,天津将着力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将与城市人口一样,享受

  新华网天津3月1日电 天津市今年将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对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失业证。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介绍,今年,天津将着力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将与城市人口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服务。

  他介绍说,外地与天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就可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为了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天津今年还将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根据农民工特点,调整培训考核标准,推广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预计今年全市将培训农民工15万人,培训费用由劳动部门补贴。(记者 邹兰)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