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改造15万亩农田增产750万公斤项目涉及7个县(市),明年3月底竣工
12月10日上午,在上高县徐家渡镇火溪村3000亩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现场,挖掘机轰鸣,农民们挥动着锄头、铁铲为标准粮田U型槽护土、夯实基础,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上高县农业局负责人介绍,全县2万亩国家新增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竣工后,将极大地改善粮田灌溉条件,年亩增水稻60公斤,全县预计年增水稻120万公斤,农民年增收216万元。
来自省农业厅的信息显示,目前,国家新增我省优质粮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中央资金已全部下达,项目涉及的7个县(市)共15万亩标准粮田已全面开工建设,顺利推进。明年3月底全部竣工后,预计年亩可增产水稻50公斤以上,年增总产750万公斤,农民年增收600万元以上。
在国家给我省新增的农业投资项目中,新增优质粮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项目资金达3000万元。为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项目投资效益尽快发挥,省农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快、准、实、早、好”的要求,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立了层层负责的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人制度,成立了联合监督检查机构,对项目建设和投资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实施对项目全过程监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各项目县(市)层层签订监管责任状,并按照项目建设“四制”的要求,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合同制。
为严把工程质量关,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对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省农业厅组织力量严把施工过程关、工程验收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同时,各项目县(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行为,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各项目县(市)政府千方百计解决项目配套资金,加快前期准备工作,使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尽快形成了实物工作量。作者:宋海峰、黄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