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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今年起每人每年增加60元

发布时间:2009-03-13  来源:南昌晚报
摘要: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扶助力度,今年省级财政增加安排1200万元,为22.5万农村五保户提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即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260元,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1860元。此举使得我省用于五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扶助力度,今年省级财政增加安排1200万元,为22.5万农村五保户提高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即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260元,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1860元。此举使得我省用于五保户供养的资金总量达到了2.6亿元。

        据悉,在农村中,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都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五保供养按其供养形式,分为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者补贴资金将全部拨给敬老院,由敬老院按标准使用到五保户身上,分散供养者补贴资金将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个人。(谢宗博 谢添 阳丽 记者 廖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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