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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 农民工可转城镇居民

发布时间:2010-01-18  来源:生活日报
摘要: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促进有条件的农民工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将成常态化整治,打击城市街面犯罪和便衣警察队伍进一步完善建立。17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除了打击犯罪之外,我省还将出台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促进有条件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等利民便民的政策。

  小案件、小隐患、小纠纷将成侦破、整治重点

  “要高度重视侦破‘小案件’、认真整改‘小隐患’、妥善调处‘小纠纷’,抓小积大,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17日上午,山东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吴鹏飞强调,各级公安机关既要破大案,也要破小案,既要关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大数字”,更要重视群众不安全、不满意的“小数字”。

  据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去年群众对我省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同比分别上升1.18个和1.34个百分点。

  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打造最安全地区的要求,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农村地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各类霸痞及盗窃大牲畜、农机具等涉农犯罪活动;在城市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建立完善打击街面犯罪队伍和便衣警察队伍

  今后,山东省将建立完善打击街面犯罪专业队伍和便衣警察队伍,提高对街面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效能。建立街面、公交车扒窃案件警情常量指导制度,加强联动防控等工作机制,有力打击和防控扒窃犯罪。

  年内,将在全省大中城市、县市城关基本建成“六网一制”动态立体防控工程,健全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巡警和派出所为主体、各相关警种和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化巡逻、扁平化指挥的防控工作机制。

  群众满意度将成为考核民警业绩的主要依据。针对公安执法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以及不同警种的需要和特点,制定完善相关实体、程序规定,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执法工作机制。

  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彻执法活动全过程,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严禁非执法主体直接办案,确保公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放宽户籍限制,促进有条件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促进有条件的农民工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推行“电子警务”将试行出入境异地办证和签发电子护照工作,推行远程办理身份证等网上服务工作。

  派出所户籍室、车管所、信访接待室和消防审批等窗口单位的热情服务、微笑服务、规范化建设也是工作的重点。

  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将进行常态化整治

  吴鹏飞介绍说,2010年,山东省将推进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集中整治常态化。

  公安部门将加快公路全程监控、卡口拦截等科技系统建设,推进事故多发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整治事故“黑点”。

  关注经济领域犯罪动态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回应企业对安全保障的需求,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