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1月25日电(曹健、邹欣媛)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5847户农民家庭,参加了“少生快富”工程。至此,宁夏“少生快富”受益家庭达到43481户。
2000年,“少生快富”工程首先在宁夏南部山区的6县6村试点,之后,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全自治区。
据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吴海鹰介绍,为加大“少生快富”工程的吸引力,近年来,宁夏先后制定了“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办法、“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提前奖励办法、“少生快富”项目户优先优惠政策等。“少生快富”项目户在子女教育、小额贷款、医疗保健、职业培训、外出就业、养老保障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
2009年,宁夏进一步提高了“少生快富”工程的奖励标准,从原来的3000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以解决随着经济社会整体水平提高、原有“少生快富”奖励价值缩水问题。
2010年,宁夏将在中南部4个试点县开展“少生快富”工程扩大面试点工作,并稳妥扩大试点覆盖面。同时,自治区还将安排500万元扶贫资金,创建1000户“少生快富”示范户,使他们成为“快富”的典型,以带动更多农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