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今年起连续3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调度资金,每个园区5000万元,切块安排到2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所在的县(市、区),支持园区发展。
为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形成规模效应,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武汉市黄陂区、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丹江口市、襄樊市襄阳区、老河口市等20个县(市、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由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联合授牌。
通知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抓紧编制规划,依据当地产业基础、市场前景、核心企业及功能分区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加强现有各类相关园区的整合;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