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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七项措施力解农民看病难

发布时间:2010-02-08  来源:农民日报
摘要:日前,记者在吉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吉林省将通过提高农业人口参合率、政府补偿和个人缴费标准等七项措施全面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 阎红玉)日前,记者在吉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吉林省将通过提高农业人口参合率、政府补偿和个人缴费标准等七项措施全面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这七项措施分别为:一是确保在乡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0%以上,在校农业户口的乡镇中小学生必须按照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利用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确保五保户参合率达到100%。二是要努力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机制。2010年筹资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新农合补偿模式,新农合的平均住院报销补偿比要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大病二次补偿机制,全力提高新农合基金的利用率,将当年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15%以内。四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新农合基金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新农合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和杜绝新农合基金滞留、挤占、援用等问题。五是规范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优化就诊转诊程序和即时结算报销的服务方式。六是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县级探索建立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服务平台,实行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民政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传输。七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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